相見芣如懷念 发表于 2017-10-24 14:00:09

杭州一银行多给2000元,储户拒绝退钱,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你怎么看?

银行规定储户“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客观上讲就是银行己和储户签了合同,约定当面点清,离柜后双方无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而此规定从本意上讲,是合法合理的,离柜后双方面临的风险也是一样的。如果**要按不当得利来判定此事,也就否定了离柜概不负责之条款,即意味着对特殊环境条件下,银行对客户提出的异议有举证的义务。如**支持银行不举证,**就应规定储户可以在银行安装监控或银行必须提供储户的取证环境和设施,但这一切都不可能!这是一个法的盲区,是当下存在的需要规范的、不公平的约定和现象!














你怎么看?

亿特科技 发表于 2017-10-24 14:17:15

神木九月映像摄影馆地址: 迎宾路与麟州街交叉口西100米电话: 0912-8328299

自作多情也是情 发表于 2017-10-24 16:08:52

不错 支持下

安然MOS 发表于 2017-10-25 13:50:26

蛋求是。

王军军 发表于 2017-10-25 15:09:15

小伙伴们。一起来祝贺啊。。

你来过,我记得 发表于 2017-10-26 06:19:39

11111111111

呦呦 发表于 2017-10-26 18:19:39

战网电竞欢迎您。

梨婉惜言i 发表于 2017-10-27 09:59:57

春天到了。

路路 发表于 2017-10-28 21:58:32

在撸一遍。。。

不毒枉为女人 发表于 2017-10-29 18:11:49

whet????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杭州一银行多给2000元,储户拒绝退钱,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你怎么看?